第五十八章 大王,我还小-《吞噬进化到万妖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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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妖族,野性难驯,少有什么规矩。
    不过他们并不是山中野人,而有自己的管理体制。
    当然了,妖族就是妖族,虽然也勉强和人类一般,依附于各方妖族强者,建立了一种类似分封制的制度。
    但是实际上和人类简直天差地别。
    比如据苏毅了解,妖族中有一个不得无故杀死下属的约定。
    但是实际上这一纸条约,唯一的作用就是用来擦屁股。
    之前说过的那头让下属妖族进贡族人的大妖就不说了,兔妖归属的猴妖的周围,有一个母螳螂妖。
    它每次就向下属索取雄性,然后与之交欢,之后再吃掉它。
    恩,螳螂有交配后吃掉配偶的习惯,算是妖族的天性,凌驾于那一纸条约之上。
    故而那母螳螂的下属雄性,几乎都要被吃光了。
    有些人可能会说——那我不去交欢不就好了?
    别逗了!
    这一纸条文,可不会给下属抗命的理由。
    如果你拒绝,人家完全可以省略中间步骤,直接以抗命为借口先干掉你!
    可见,妖族中的约束有多么的简陋。
    当然,总体上讲,还是约束了一些妖,让他们不能太过分。
    而且据说,修为越高,各种认知越健全,也越像人类,有一定的组织。
    不过低级的妖嘛......
    呵呵。
    像兔妖这种级别的妖怪,基本上没什么人管它们的生死,哪怕是它们的顶头上司的猴妖也是如此。
    至于地盘纠纷什么的,当然是妖怪们自己内部解决,怎么可以劳烦上司呢?
    当然,内部解决的结果就是兔妖的领地越来越小,旁边的妖怪们都在不住的侵占它们的领地。
    根据白菲的说法,周围的那些妖几乎各个都占据了它们的领地,把它们的领地逼的越来越小,到了现在,也不过百里的距离。
    野兽的领地有大有小,不过身为妖,十几只加在一起才能占据区区百里之地,也的确太小了点。
    旁边的血豺,明明成为妖的就它一个,但是却同样占据百里之地。
    这一次,是血豺一如既往的入侵兔子的地盘,侵占领地。
    虽然兔妖懦弱,但是领地事关自己食物、能量的来源,也只能硬拼一波。
    当然,结果就是十几个妖被对面一只血豺打的落荒而逃。
    “哦,是这样啊......”听到白菲讲解后,苏毅眯着眼睛:“那猴妖真是一点都不管啊......”
    其实,上级妖族对部下们也不是完全的放任自由,还是有些要求的,比如要求上贡。
    当日那白菲之所以被苏毅发现,除了苏毅无比警觉之外,还有苏毅当时正在吃的那兰花灵植,正是猴妖交给兔子们栽培的灵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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