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瞧着眼前眼睛布满血丝,胡子拉碴,衣衫不整,毫无形象的林大总裁单膝跪在地上,付知宁还是觉得有些不真实。她泪眼婆娑地注视着林屹泽,死死咬住颤抖的嘴唇,脑袋一片空白,心跳大概能到两百下。 付知宁十八岁遇到林屹泽,听说了这门从天而降的娃娃亲,从敌对、相爱、分离、复合、再到今天,他们经历了太多,太多。七年前,她怎么都想不到那个如同万年冰山的冷峻男人竟然成为了自己的爱人。 她这辈子第一个也是唯一爱过的男人。 时间流逝,带走了过去的岁月,却将他们的爱烙印在了彼此的心间,融入到骨血里,变成了身体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这个问题不需要更多的时间去思考,她愿意和这个不顾一切爱她的男人共度余生。男人充满期待的目光凝视着她,付知宁嘴唇微启,笑着说出了她的答案, “我愿意。” 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林屹泽从七八岁以后就没有哭过,三十多岁的人了,听了这三字,呆呆的像个木头桩子一样杵在那里,没有起身,泪眼汪汪地垂下了头。 付知宁伸出左手,“傻子,愣着干嘛,给我带上。” 林大总裁不争气地抹了抹眼泪,麻利地将小丫头无名指上的那枚订婚戒指摘下来套在了右手,把鸽子蛋套在了她的手上。林屹泽亲吻着她的手背,双臂环绕上付知宁纤细的腰肢,腻腻歪歪地叫了声“安安”。 “宝贝儿,你同意嫁给我了,以后休想丢下我一个人。” 付知宁的玉手自觉地搭上男人的脖颈,堵住了他喋喋不休的嘴,四片唇瓣印在一起,难舍难分。 世间之大,我们很幸运可以遇到一个相守终身的人。 无论我们以何种方式相识,又或以何种方式离开这个世界,都无法抹去今生你带给我用幸福编织的美好记忆。 我答应过你,要陪你永远永远在一起。 直至生命的尽头。 以此为誓。 第(3/3)页